沙雅县财政局:根据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办法》,新人社规〔2023〕3号文件要求,开展企业技能人才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直补企业,培训班级开班后向企业预支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审核备案后,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拨付补贴资金的文件和学徒名册,财政部门按照补贴金额向培训企业拨付补贴资金,经我局审核,本次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申领的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80人,申领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现对拟发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人员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监督电话:0997-8362819监督单位: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人员花名册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