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6月2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人才保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经开区注册纳税的经济贡献类企业、创新培育类企业和经开区鼓励支持的各类重点企业,二、分配标准(一)经济贡献类企业分配标准1.首次申请的,企业须退出1套人才保租房并与经开区住房保障平台公司解除租赁合同,(二)创新培育类企业分配标准具体配租企业清单及分配标准由营商合作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并审核,三、房源、租金(一)房源情况主要为经开区住房保障平台公司(简称平台公司)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等各类方式新筹集的自持房源,(二)租金1.经济贡献类企业租金定价按照市场租金评估价格或趸租价格的50%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原则上不低于30元/月/m2,2.“亦城优秀人才”租金定价按照市场租金评估价格或趸租价格的50%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原则上不低于30元/月/m2,四、申请及配租(一)申请及配租指标确定企业及“亦城优秀人才”通过意向登记系统提交申请,(二)指标发放程序由开发建设局向平台公司出具《人才保租房配租单》(简称《配租单》),《配租单》注明企业及“亦城优秀人才”信息、分配组别、有效期限等,有效期内企业及“亦城优秀人才”均可进行选房,(三)选房、签约流程企业及“亦城优秀人才”可自行选择集中选房或非集中选房,1.集中选房首次参加集中选房的企业及“亦城优秀人才”,经济贡献类企业及“亦城优秀人才”纳入优先组别,且在《配租单》有效期内愿意参与他次集中选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