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公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119号)文件精神,对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09.74万元,使用作如下安排:一、2023年10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91.99万元,按照2018年临湘市人民政府(临政函[2018]71号)文件,授权临湘市畜牧水产局与湖南凯天北斗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临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合同,负责全市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共20305头,其中小于50厘米9537头,大于或等于50厘米10768头,中央分别按照40头/元和50头/元标准予以补助,拨付给湖南凯天北斗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91.99万元,二、动物疫病防控17.7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动物疫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评价、动物疫情排查、清洗消毒、疫情监测、检测、人员防护及防疫物资采购等动物疫病防控,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