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人社规〔2020〕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4〕83号),我局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未收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对该评价结果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现我局正式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一、评价结果为A类的有55家按时完成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未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通过开展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共计55家,评价为A类,二、评价结果为B类的有44家不符合行为规范,未按时完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年报”,被“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出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计44家,评价为B类,附件: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表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