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城阳区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全区职业体育发展,参照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体字〔2022〕5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是指在城阳区注册并冠“青岛”或“城阳”队名且主场设在城阳区,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简称“中超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联赛”)的职业篮球俱乐部,参加中国羽毛球超级联赛(简称“羽超联赛”)的职业羽毛球俱乐部,第五条区体育发展中心根据足球、篮球、羽毛球运动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持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第六条中超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扶持标准:政府每年给予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扶持资金2000万元,第七条CBA联赛职业篮球俱乐部扶持标准:政府每年给予俱乐部扶持资金300万元,第八条羽超联赛职业羽毛球俱乐部扶持标准:政府每年给予俱乐部扶持资金200万元,第九条对俱乐部的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区体育发展中心、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城阳区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加入“购物车”取消加入新闻报道暂无新闻报道政策问答暂无政策问答办事服务暂无办事服务政策解读暂无政策解读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