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和《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振兴组〔2023〕3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9月5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已建成的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现将第一批验收合格拟补助项目情况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验收结论拟补助金额(万元)40亩建莲子种植及加工项目福建省灵硕蓝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沙溪乡沙溪村134.58中央财政资金部分全自动D型通芯(6LTX-25D)合格33莲子剥壳去皮一体机(6LBQ-30)合格全自动包装设备(HD-LM-8)合格自筹资金部分粉碎设备(ZS1100M)合格拖拉机(CT-151)合格40亩建莲子基地建设(莲子种、肥料农药、人工费等)合格公示期7天(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联系人:郭嘉欣,联系电话:0598-875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