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45号)及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紫阳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紫人社发〔2020〕354号)规定,经过企业申报、人社局初审、实地考察,拟认定紫阳县哲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紫阳县高新区返乡创业园区为我县县级返乡创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监督电话:0915-2201514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