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在所投资公司制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参股经营投资管理,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是参股管理责任主体,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第六条市属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应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第七条市属国有企业参股投资要充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市属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第十二条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参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新设企业,第三章参股股权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应明确具体负责部门,第十六条市属国有企业应积极参与参股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第十九条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参股经营投资评估机制,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第二十七条退出参股股权应当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第三十条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经营投资中违反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市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的、实施PPP项目参股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