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规〔2024〕2号)、《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修订》(厦农〔2022〕63号)要求,组织你区(自贸委)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2024年度扶持发展项目,二、项目申报主体厦门市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四、项目申报内容扶持项目内容包括增资扩产项目、订单农业项目和奖励项目,扶持项目内容、形式及标准如下:(一)增资扩产项目以非贷款方式购置生产设备的项目,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每个项目贴息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二)订单农业项目订单为收购本地农产品的,(三)奖励项目1.对项目年度新获得国家级龙头企业的,2.对项目年度新获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名牌农产品的龙头企业,4.对项目年度新获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龙头企业,六、区(自贸委)审核要求(一)各区(自贸委)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规范申报,(二)各区(自贸委)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提出审核意见,同时需填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附件:1.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修订)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4日(联系方式:邴绍峰、289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