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指南,支持示范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的农民合作社优质社、家庭农场优质场,支持2023年被评定的省级农民合作社优质社、省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支持由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或联盟等,二、项目补助方式和标准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和支持主体融合发展项目均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承担项目的省级农民合作社优质社每个补助资金30万元,由家庭农场组建或办公司的农民合作社、区级以上联合社优质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或联盟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市级、区级优质社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对承担项目的省级、市级、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四、资金分配:项目名称支持对象分配资金(万元)扶持主体个数㈠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1.2023年评定的3家省级农民合作社优质社、5家省级家庭农场优质场14082.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优质社和家庭农场优质场10010㈡支持主体融合发展项目由家庭农场组建或办公司的农民合作社、区级以上联合社优质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或联盟101合计25019五、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向业务主管局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报告》、《承诺函》(附件1)、《涉农企业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2),并填写《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储备申报表》(附件3)或《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家庭农场储备申报表》(附件4)一同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人:罗阿平陈晓玲联系电话:5821052附件:1.《承诺函》2.《涉农企业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3.《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储备申报表》4.《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家庭农场储备申报表》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5日附件1承诺函***合作社(家庭农场)郑重承诺:本社(场)申请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万元,该项目仅申请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合作社(家庭农场)承诺人(法人):年月日附件2涉农企业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年份企业名称专项资金名称建设内容补助金额(万元)备注202220232024合计附件3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储备申报表乡(镇、街道)(公章):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测算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入库时间总投资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项目名称按资金分配表填㈠或㈡类名称,附件5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家庭农场储备申报表乡(镇、街道)(公章):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测算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入库时间总投资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项目名称按资金分配表填㈠或㈡类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