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提前一批)160750万元,用于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资金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提前一批)安排情况公告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2月30日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提前一批)安排情况公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