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资金公示2024年昌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工作已完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全管理暂格办法》(新财社[2016)37号)的相关文件精神,除放弃资金申请的乡镇(街道)以外,拨付给三工镇20000元、六工镇10000元、庙尔沟乡9000元,共计39000元,公示期限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社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994-2207666附: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农转奖补资金分配方案15万元(9.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