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土壤、农村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及《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组织完成了《公主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修编工作,现将《公主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2024年修编)》予以公示,附件:《公主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2024年修编)》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