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0〕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金监改〔2022〕21号)的规定,拟对2024年申报跨境人民币结算奖励的企业发放奖补资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彦婷联系电话:0771-8805596传真:0771-8805596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2号自治区政府大院4号楼605办公室附件:2023年度非金融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开展货物贸易结算奖补核定情况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23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度非金融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开展货物贸易结算奖补核定情况表.wp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