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范围内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四、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五、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单位:青川佳兴铝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上产业园,联系人:杜总联系电话:028—35019902电子邮件:414602274@qq.com六、编制单位信息编制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8-84372118邮箱:503227393@qq.com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青川佳兴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附件下载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下载附件2青川佳兴铝业15万吨再生铝项目-公示本2022.4.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