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效益,现将2023年11月、12月“骏马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请严格遵守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期工作范围使用资金,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投资计划下达单位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等工作,三、按月调度执行情况请各项目单位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5个工作日内,并于每月2日前及时把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批复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下达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时,各项目单位应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情况,省、州发改委将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绩效考核,填写《2023年11月、12月“骏马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绩效目标表》《2023年11月、12月“骏马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回收承诺书》并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