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火函〔2024〕3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做好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组织本地区技术合同登记方按要求申请认定登记,省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由省级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省级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一定比例的技术合同进行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省级主管部门要做好技术合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落实工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推进技术市场发展、促进成果产业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规范有序做好2024年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工作,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技术合同登记准确有效反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和技术市场活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