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一)根据《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可申请认定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三、申报材料(一)《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附件1),四、申报流程(一)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按顺序一式五份装订成册(书脊上打印“申报年度-众创空间名称”),省教育厅为高校众创空间组织推荐单位,填写《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3),《推荐上报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2024年省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5),请各组织推荐单位及时通知区域内已到期众创空间进行重新认定,(三)请各组织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申报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30日组织推荐部门推荐时间:2024年10月15日组织推荐部门将申报材料及推荐函一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姜洪海0351-4048940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赵诗0351-7039509附件:1.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doc2.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报告.doc3.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xls4.推荐上报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xls5.2024年省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doc6.组织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