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9月5日湖北省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二)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领域或国家其他部门相关资金支持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不得多头申报,3.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的资金申请情况,4.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各地上报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申请文件及项目清单,5.交通运输部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申请文件及项目清单进行初步审核,正式向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下达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清单,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将项目清单及报废更新船舶明细反馈市(州)发展改革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的资金申请情况,4.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各地上报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申请文件及项目清单,5.交通运输部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申请文件及项目清单进行初步审核,正式向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下达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清单,6.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将项目清单及报废更新船舶明细反馈市(州)发展改革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五、监督管理(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检查,附件:1.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2.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3.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4.XX市(州)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5.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