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和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1号)要求,确定一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共有八家保险机构报名参与遴选,我市委托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经过两轮竞价,确定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新泰营销服务部为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4月29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8-7233456新泰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