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等法律法规,由以下1宗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手续,经我局受理,现已完成初审程序,拟上报平和县人民政府核实批准,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止,如对以上办证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规定上报县政府批准,联系电话5232615,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7日序号申请人(或单位)申请水域、滩涂位置坐落面积(公顷)四至范围地理标志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水域、滩涂类型养殖方式拟申请期限1林建平平和县五寨乡寨河村2.667东至N24°8′52.78″E117°26′10.04″集体所有淡水水域大水面养殖2022年4月12日至2032年4月11日西至N24°8′51.69″E117°26′07.71″南至N24°8′45.82″E117°26′11.74″北至N24°8′55.28″E117°26′06.07″2合计:1宗2.66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