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现就我县2024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在县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成立时间为截止申报之日不超过2年,二、申报条件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等院校毕业生,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多招用1名员工,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五、具体要求各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要求做好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后续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联系人:马红梅联系电话:0938-8879308附件:2024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表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