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切实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精神,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拟对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怒江州社会保险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86—3630950/3630920,附件:2024年怒江州本级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册(第一批)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