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征集社会车辆租赁企业的公告

汕尾市财政局 | 2024-09-03
为规范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用车行为,降低公务用车行政管理成本、减少租赁费用、提升用车服务质量,汕尾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入驻“汕尾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和其他小型客车租赁业务的,提供中大型客车租赁服务的,(二)车辆要求1.车辆所有权归企业完全拥有,二、备案报价方式企业应每年度备案车辆租赁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备案价格应低于向社会提供同等车型租赁服务的价格,为平台用户提供服务价格不允许超过备案价格,车辆租赁企业应分车型提供详细的租赁价格和构成明细(车型分别是: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备案报价材料包括:(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条件车辆明细表、自有车辆证明、企业简介等全面体现企业资质的材料,本次入驻平台的租赁企业服务期限,车辆租赁企业可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6份送汕尾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汕尾市财政局将于2024年9月25日通过汕尾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

更多精选

  • 2024-04-22 00:00:00
  • 2024-04-11 00:00:00
  • 2024-03-27 00:00:00
  • 2024-03-11 00:00:00
  • 2024-02-11 00:00:00
  • 2024-02-11 00:00:00
  • 2024-01-30 00:00:00
  • 2024-03-05
  • 2024-03-05
  • 2024-05-10
  • 2024-05-13
  • 2024-05-20
  • 2024-05-20
  • 2024-05-20
  • 2024-05-22
  • 2024-05-23
  • 2024-05-28
  • 2024-05-29
  • 2024-06-11
  • 2024-06-12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