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省内实现产业化,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且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已支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二、支持条件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由企业独立牵头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其他技术合作企业共同申报,3.申报企业(合作单位)及项目参加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申报企业本年度限报一项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正在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尚未结题的企业不得申报,企业承担项目数量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或研发人员30人,(2)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或研发人员50人,(3)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或研发人员100人,可同时承担5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五、申报材料(一)申报企业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线填报2024年度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书,(二)佐证材料需以扫描后的PDF文件格式在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传提交:1.项目创新性证明材料,2.项目技术创新水平等级证明材料,七、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省工研院0451-51165715政策咨询:省成果一处0451-82628506申报咨询:哈尔滨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处0451-82302157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0451-82363593科技农业发展处0451-84617298科技社会发展处0451-82363440系统操作:技术支持0451-58688095(须带区号拨打)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技术创新水平等级划分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