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经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中期评估(第二批)工作,且纳入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名单的第一、二、三、四批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二)资金使用情况:对实施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购买的相关服务(技术)或产品或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试点企业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www.kmszpt.com)发起中期评估申请,各县区工信部门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分期分批深入企业开展现场中期评估相关工作,拟评估企业需提前打印《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审核表》(附件3,(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并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中期评估相关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中期评估相关工作,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105600,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联系电话:18669042525,附件:附件1:平台操作流程图附件2:项目申报及平台流程图附件3: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