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容参与企业数量、扩大销售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工作,现将遴选条件明确如下: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在本市依法纳统的家电销售法人企业可直接报名参与,非纳统法人企业参与活动的,非纳统法人企业参与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为3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电商企业至少提供1名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7.线下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线上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自营类电子商务企业,具备稳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线上发放、验证核销和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9.参与活动的非纳统企业,符合纳统条件的应在2024年年底前依法纳统,在支付结算平台完成对接并满足发放补贴等条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