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亦城亦禧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二、申购条件(一)申请购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三、销售对象第1类:在经开区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就业且社保缴纳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家庭,四、共有份额比例确定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第2类申请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条件或申请家庭因填报家庭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三)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