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园基本运转,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80号)精神,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学前学好普通话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教发〔2024〕10号)要求,马尔康市教育局草拟了《马尔康市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要求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5日17: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教育局教育股,联系电话:2825054,电子邮箱:867946810@qq.com,附件:马尔康市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马尔康市教育局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