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执法〔2024〕14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147号)要求,我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一、监察范围我市纳入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的企业共计62家,二、工作计划本次节能监察计划于2024年6月至12月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2024年6月25日—11月15日,组织开展企业现场节能监察工作,2024年11月16日—11月30日,编制完成单个企业报告、总结报告及汇总表,2024年12月1日—12月15日,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各区县经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要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节能监察数据的研判和运用,附件: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