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项目实施绩效,督促项目单位按期实施和完成项目,制定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等,(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会同项目推荐单位督促项目牵头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经推荐单位审核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牵头单位书面申请,(二)变更合作单位,项目牵头单位、推荐单位须及时向市科技局书面报告,第十二条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报告,项目牵头单位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绩效情况,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已取得成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审核和汇总归口项目实施绩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