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制定了《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25日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暨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验收评价”)管理,获得泸州市科技计划资金前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须进行项目验收评价,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评价,也可委托项目推荐单位作为验收评价的组织机构开展项目验收评价,项目牵头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1年内完成项目验收评价所有程序,牵头单位应在项目验收评价前组织完成课题验收,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牵头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牵头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议,由项目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将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材料报送验收组织机构,验收资料的报送份数应考虑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合作单位、推荐单位、市科技局存档要求,项目单位应将专家签字评分表、验收专家组意见页、专家组成员页、市科技局验收审批意见页扫描上传项目管理平台,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牵头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试点单位每年定期向市科技局报送本单位项目验收评价情况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