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根据《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泸市科人〔2020〕105号)、《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规则》(泸市科人〔2023〕2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2023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和验收范围(一)考核范围验收合格后运行一年的市重,(二)验收范围2022年11月认定的“麻醉与重症医学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等10个市重,二、材料要求(一)考核类填写《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报告》(附件3),提供考核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年度绩效统计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二)验收类填写《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验收报告》(附件4),提供《年度绩效统计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各市重负责人登录“泸州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luzhou.tccxfw.com/public/)进入“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已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认领所在实验室,市重负责人按照提示填写《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报告》或《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验收报告》并上传附件、提交,依托单位按照提示审核实验室考核材料和验收材料后提交,主管单位按照提示审核实验室材料,(二)市重根据年度考核通知要求据实形成考核材料,3104358报送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19号406室附件:1.参加2023年度绩效考核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2.参加2023年度验收评估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3.《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报告》(模板).docx4.《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验收报告》(模板).docx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