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申报河北省第二十九批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未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的项目不得参评,(二)工程必须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中的7大项、15小项以上新技术,(三)自主研发新技术成果形式主要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报单位应在《河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详细说明自主研发新技术的基本情况和创新点,应在申请示范工程验收前取得相应新技术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通过住建部、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组织的科研项目验收或技术成果评价,(四)同一施工企业承担的同一住宅小区项目或城市综合体项目,二、申报程序和时间(一)各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正式公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汇总表(详见附件)和加盖公章的《河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2023版)》(一式两份)、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河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2023版)》可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办业务-资料下载栏下载,(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组织申报的同时,要督促前二十八批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中未验收的项目尽快申请验收,附件: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汇总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