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评定的市级非遗工坊一次性予以1万元奖励,分别予以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予以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予以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予以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景区内林下产品、文创商品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按8元/人次一次性予以奖励(同一旅行社最高奖励15万元/年),按10元/人次一次性予以奖励(同一旅行社最高奖励15万元/年),予以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获国家级旅游文创赛事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获省级旅游文创赛事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获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获市级赛事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1万元、0.5万元、0.25万元奖励,同一作品、一年内点赞量达到1—5万(含)的予以不高于0.25万元奖励,按15元/张一次性予以奖励(同一单位最高奖励5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