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渔业)申报有关事宜予以公示,【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渔业发展中心水产站,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就我区2024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渔业)申报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一、项目申报组织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业主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四、项目申报要求(一)项目实施主体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三)《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申报意见表》(表二)必须经项目建设地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签同意并盖公章,按照《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梁平农改组发〔2020〕5号)文件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涉农产业发展项目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实行财政投资股权化改革,五、项目申报材料(一)《项目汇总表》,(四)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等,六、项目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及电子件,报送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区农业农村委D栋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