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尔康市2024年“乐享康城尔康有礼”第一阶段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征集公告》要求,经征集、申报及审核等流程,现将符合条件的商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共3个工作日,第一阶段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马尔康鑫桦宇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对收到的异议,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电话:2823911,市经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股,电子邮箱:104773019@qq.com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