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配合)(五)推动数字低空建设,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六)建设低空管理服务体系,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配合)四、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七)构建低空智慧物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配合)(八)发展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十三)前瞻布局前沿技术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十四)打造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打造世界级低空制造高地(十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省科技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配合)(十六)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省科技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配合)(十七)强化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产业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动支撑体系建设(二十)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组建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省低空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统计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