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粤府〔2023〕93号)、惠州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惠府〔2019〕54号)进行了重新梳理,形成了《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14398,(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gjtzk@huizhou.gov.cn,(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3楼,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和重点项目科(邮编:516000)收,并在信上注明“《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2808829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特此公告,附件:1.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2.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wps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