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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教育局关于征求马尔康市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 2024-09-04
现将马尔康市教育局起草的《关于征求马尔康市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三、受理程序、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受理单位:马尔康市教育局联系人:徐书弘联系电话:2822264邮箱:1099060903@qq.com特此公告,附件马尔康市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马尔康市教育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第二条基金运行原则:(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基金适用主要用于:(一)激励马尔康地区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四)支持其他有助于全市教育发展的事项第三章基金筹集第四条基金纳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归口管理,第六条基金为教育发展基金,第四章基金管理使用第十条成立马尔康市教育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专项基金管理使用的决策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专项基金管理使用的制行机构,第十一条基金本着马尔康市的教育发展开展工作,基金使用要突出激励先进、帮扶困难、支持教育发展,第十二条教育基金实行专项管理,第五章监督第十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向领导小组各成员通报基金执行情况,第十五条基金依法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管和社会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马尔康市教育局根据部门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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