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23〕35号)工作要求,按照《大连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18〕306号),现将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公示如下:1.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学历:大专,该同志2018年8月与沈阳万佳宜康浦江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3月与丹东市元宝区万佳宜康兴东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5月与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区教育局已对该同志入职毕业生专业进行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该同志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核实无误,3.区民政局对刘晓丹同志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履职情况及满足补助条件的各类凭证、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是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刘晓丹于2018年7月毕业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2018年8月与沈阳万佳宜康浦江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3月与丹东市元宝区万佳宜康兴东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5月与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大连市开始缴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