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泸州科人〔2022〕125号),现将2024年度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支持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200万元,依托软件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建设的工程中心,工程中心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一)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申报年度前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600万元,(二)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三、申报流程(一)符合组建市级工程中心条件的单位,按照《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2)、《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及相关印证材料(具体见申请书附件),附件:1.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docx2.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docx3.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docx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