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广电〔2024〕190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动上海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关于上海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特制定《关于推动上海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基本形成空间集聚、主体丰富、创作活跃、科技赋能、服务精准、健康有序的微短剧高质量发展产业生态,打造微短剧产业平台集聚区,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引进和新设立微短剧平台企业,对区域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微短剧平台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微短剧内容创制及相关配套服务提供重点扶持,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引进和新设立微短剧创制企业,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微短剧创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资金扶持,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扶持,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用好上海高校资源的专业师资和头部影视机构、平台企业的见习基地,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强微短剧企业发展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