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项目选址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城乡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的有关规定,凌源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申请在凌源市政府网站公告“高端精锻件、精铸件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选址方案,公告期限: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8日建设单位辽宁璟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端精锻件、精铸件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建筑层数1、3、4层建筑面积37129.6平方米容积率1.25建设用地面积47510.12平方米建筑密度56.00%详见鸟瞰图联系电话:0421-6859550特此公告朝阳凌源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