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项目选址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城乡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的有关规定,凌源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申请在凌源市政府网站公告“环保、矿山及其他通用装备智能制造项目”选址方案,公告期限: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8日建设单位辽宁中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矿山及其他通用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建筑层数1、2、4层建筑面积18128平方米容积率1.0建设用地面积30263平方米建筑密度47.7%详见鸟瞰图联系电话:0421-6859550特此公告朝阳凌源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