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治区体育局指导全区范围内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由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第十七条书面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和负责人姓名,第二十条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情况,第二十四条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当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体育局及全国和全区性单项体育协会有关裁判员管理的规定,(一)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有关灾害、事故信息,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因办赛需要使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相关信息的,第五章体育赛事活动服务第三十五条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为社会力量合法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第三十九条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条件、规范要求和基本信息,鼓励主办方在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前主动向各市及以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五条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可以根据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的需求,第六章体育赛事活动监管第四十八条自治区体育局和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机制,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体育局和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涉嫌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条件、标准、规则等情形的,第五十四条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