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河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宋河镇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宋河镇水河村一组、同升村三组、殷家冲村二组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二期道路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实施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二期道路建设项目等公共利益需要,京山市拟征收宋河镇发水河村一组、同升村三组、殷家冲村二组等地共计4.7830公顷,共涉及发水河村一组、同升村二组、殷家冲村二组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4.7830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0〕12号)规定执行,按照《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0〕12号)规定标准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到宋河镇发水河村、同升村、殷家冲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公告范围为宋河镇发水河村一组、同升村三组、殷家冲村二组,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一.doc2.现状调查结果附件二.doc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三.doc京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