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各机关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文件通知》(办节约〔2024〕196号)和《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水资〔2024〕18号)文件要求,下阶段需对我市公共机构开展用水器具和节水管理情况调查,我市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由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用水器具和节水管理情况调查,建立用水器具台账,结合实际确定节水器具普及更新计划,完善节水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各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公共机构用水器具普及更新计划》(详见附件3)和《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和节水管理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4),物业代管、合署办公等统筹用水管理的公共机构由节能节水工作责任主体牵头实施填报,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人: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附件: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附件3:公共机构用水器具普及更新计划表.docx附件4: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和节水管理情况调查表.docx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玉环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