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范》要求的,均可申请使用玉环文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二、申请使用人条件1.依法在玉环文旦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登记注册,三、申请提交材料1.玉环文旦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使用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提交申请材料,2.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到市农业农村水利局,3.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商标使用申请人与市文旦特产服务中心签订地理标志使用协议、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玉环文旦”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规范承诺,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登记,五、相关要求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和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商标使用人进行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有权终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协议,“玉环文旦”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和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玉环文旦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申请表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8月27日附件玉环文旦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申请表主体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基地地址种植面积(亩)投产面积(亩)年产量(吨)年销售量(吨)注册商标(品牌)产品认证情况绿色¨有机¨其他.产品安全情况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近三年有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现象:有¨无¨是否开通网店是¨:淘宝¨天猫¨京东¨抖音¨其他否¨店铺名是否开通直播是¨否¨直播平台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申请数量(张)(仅限种植主体填报)一个装二个装四个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县(市、区)农业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