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的通知(豫政﹝2022﹞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文件精神,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工作,针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现将符合2024年第三批开业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73-5085036,附:2024年第三批开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点击下载]新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9月2日。